2011年8月24日 星期三

我為了 Apple Wireless Keyboard 所改版過的 AutoHotKey

我買了這項物品後,因為不同系統的鍵盤支援度沒有那麼的理想,所以我用AutoHotKey達成Fn及一些其他按鍵的功能。

阿酷在膜拜 apple wireless keyboard
阿酷在膜拜 apple wireless keyboard
我第一次買給我自己用的 Apple 產品,結果竟是一個無線鍵盤
(因為藍芽的無線鍵盤真的很難找,這是我找到的唯一比較好的 XDDD)

寶寶跟新鍵盤!
寶寶跟新鍵盤!
雖然上面的配置都是根據 Apple 的。不過普通打字之類的是還可以啦~
只是有關 page up/down,delete/backspace,Home/End等按鍵需要配上一些東西才可以正常使用 Orz。


就是這邊,F3不是Mission Control,F4不是Dashboard。
就是這邊,F3不是Mission Control,F4不是Dashboard。
我比較喜歡新版的,唉。這是舊版的,外加一隻寶寶的手 XDDD。

Mac Lion's F3 and F4而我買的時候忘了那件事,就是蘋果的新版 Lion 作業系統的鍵盤上 F3 跟 F4 長相跟前一代的 Snow Leopard 不一樣。其實沒差啦~只是感覺問題而已。
F3 不再調出 Exposé,而是成了 Mission Control 快捷鍵;F4 從 Dashboard 換成了 Launchpad。
而且中文鍵盤雖然很亂很醜,不過平常也不會看鍵盤呀 XD。不過我的桌面突然多出好大的一片空間喔!




所以現在我的鍵盤、滑鼠、耳機都是藍芽的囉!吼吼吼~

P.S. 目前狀態,藍芽滑鼠送修中。


下面就是現在在用的 AutoHotKey 程式碼了。


上面這個 Textarea 勉強可以用啦 XDD

要把換行 </ br> 換成 &#13;&#10;。
還有 <textarea rows="10" cols="70" onfocus="this.select();"></textarea>,紅色那段的效用就是點那個文字區後會自動全選。

順帶一提,讓滑鼠移到文字區(textarea)上就自動全選要用 onmouseover="this.focus();"。

2011年8月19日 星期五

作者: HITACHI (壹週刊見習生)

0.裝傻永遠是個好主意:
不要幫人買相機 不要幫人組電腦 不要做那些(別人以為)你已經很擅長的事
如果無論如何都要做這些事,請繼續往下看。








1.人是健忘的 - 除了要找人幫忙的時候
2.人是無情的
3.人是不懂得感激的
4.人是懶惰的 - 屢試不爽
5.人是短視近利且貪小便宜的動物 - 看資訊展就知道
6.人易受花言巧語所迷惑 - 看東森購物就知道
7.你無權決定別人怎麼花錢
8.別為了省別人的錢而浪費自己的時間 - 除非你可以從中獲利
9.對於不想花時間的人,也別花太多時間在他身上
10.不要嘗試改變別人的定見 - 連想都不要想
11.除非彼此可以信任對方的品格,否則千萬別碰到錢或是推薦熟識的店家(避嫌)
12.總是給人模稜兩可的答案 - 就像政治人物一樣
13.記住,接觸的越少,責任就越少 - 當然,麻煩也越少
14.讓金主知道他該知道的就好 - 無知就是幸福
15.除非店員話唬爛到天理不容,否則只管點頭附和 - 見第19項
16.死的永遠可能說成活的 - 就像政治人物一樣(原來當官沒這麼困難)
17.儘可能讓當事人自己找店家,這樣以後出狀況時不會有人怪到你頭上
18.拒絕除了驗機以外的其它工作 - 如果可以的話,驗機也推掉,此同13項
19.速戰速決 - 孫子兵法說:兵貴神速,不貴久戰
20.態度儘可能的斬釘截鐵 - 在當事人還沒改變主意前
21.金主是唯一的決策單位 - 同第7項
22.對於已經成交的案例,只管陪笑臉 - 說出實話並不會有人受益
23.專家認為好的東西,對一般人而言未必如此
24.幕後工作總是容易被遺忘 - 所以多做一些表面功夫吧
25.不會有人在意你做過些什麼 - 所以就別做了
26.不要為了虛幻的目標或好處努力 - 那就像海市蜃樓,到達目的地就會消失了
(這是為好人們寫的。醒醒吧,各位。)

2011年7月4日 星期一

Jabra EXTREME: My First Bluetooth Headset

應該不能算是 Headset,只能說是 Earphone 吧?

反正先來開箱 XDDD

早了九天到的包裹
早了九天到的包裹
怒!!我都說三十號才到,卻在我離開的第二天寄到。明明他們也回說「OK」的。

寶寶再一次疑惑的看著新東西
寶寶在一次疑惑的看著新東西

鏘鏘鏘!Jabra EXTREME 登場了!
鏘鏘鏘!Jabra EXTREME 登場了!
這是寶寶的後腦勺 >////<

寶寶跟Jabra的親密照
寶寶跟Jabra的親密照

這張是網路上經常看到的圖片
這張是網路上經常看到的圖片

"Getting Started is as easy as 1-2-3"
Getting Started is as easy as 1-2-3

真正的開箱啦~
真正的開箱啦~

插在電腦上充電的樣子
插在電腦上充電的樣子

Jabra的旅充
Jabra的旅充

傳說中很好用的耳膠/耳掛
傳說中很好用的耳膠/耳掛
Ultimate-fit Eargel(TM)

車充
車充
我覺得這個東西我應該不會用到吧……





目前用了一天多的心得:

是沒有網路上說的那麼誇張,什麼「根本忘記了它的存在」。不過是還蠻輕的啦~

不過這個”超舒適耳塞”我自己在使用時稍微花了一點時間去習慣,因為以前沒有用過這樣的設計,耳塞能夠順著耳朵的弧形直接吻合的感覺還蠻怪的,所以一開始我戴起來並不覺得特別舒適,有時候戴久還會有點痛,所以有一度還換回耳掛式的佩戴方式。不過後來習慣這個耳塞之後佩戴起來是真的非常舒適,配戴舒適再加上 Jabra EXTREME 本身只有10公克的超輕重量,有時候常常會一戴戴了一整天、都還會忘記自己有戴著藍芽耳機。

from:
http://www.mobile01.com/topicdetail.php?f=18&t=1773607&last=23509616


但是目前遇到很奇怪的問題。就是用它來聽音樂的時候(它支援A2DP喔),它會每隔一段時間就變成完全無聲,然後再繼續播。這個問題我不知道為啥會發生。網路上評測的人也沒有說到這個問題。

雖然它是單耳朵,但是它有兩個麥克風。雖然這樣聽音樂似乎有點怪怪的,不過我覺得其實還不錯。

根據我跟克林姆講電話的實測,克林姆說我的聲音很小聲,而我聽克林姆的聲音倒是一點問題也沒有。



嗯嗯,目前可能就這樣而已。

我找到一個 Jabra EXTREME 官網上的韌體更新程式,可是有個大問題。我不知道該怎麼讓 EXTREME 跟更新韌體的那個程式配對。目前就卡在它說會自動繼續那邊。

Firmware: EXTREME 韌體更新檔載點

2010年9月26日 星期日

My Calvin Klein Wallet

購買日期: 2009年2月15日
價錢: NT$640 (50% off)
Calvin Klein 錢包
Calvin Klein 錢包內部

2010年5月23日
〒△〒 CK 錢包
錢包壞更大了。其實我還蠻喜歡這個錢包的耶。因為我對錢包的要求它算是都有達到,所以我才會在當時逛特賣會的時候就這樣買下手了。

一、有裝零錢的地方,那個地方不是拉鍊或是扣子。(我的印象中,拉鍊跟扣子總是會壞掉)
二、讓鈔票不要被折太多次。(這點在我之前的那個「長型」錢包經驗後取消掉了,因為那麼長的錢包,很有可能會掉出來。)
三、能夠不拿出卡片就通過悠遊卡等感應機器。(這看運氣啦!不過這個可以這麼做)

我以前其實還會想把發票放在錢包裡,但是買了這個之後因為放在裡頭會太擠,只好把它們拿出來放。

媽媽之前要幫爸爸買新錢包的時候,在中友看到的那些錢包都沒有一個符合我的第一點要求的 = =a。我聽克林姆說林QQ他還有個零錢包專門裝零錢。我自己覺得這樣好麻煩。

2010年7月18日
我的錢包破更大了 〒△〒

2010年9月25日
My Calvin Klein Wallet
買了才不過一年半,就破成這樣了。唉……我還蠻喜歡這個錢包的。

因為他裡頭一直在掉皮,所以我就把它直接撕掉了。不然掉在褲子口袋裡面要清時會很麻煩的。

唉……正常的錢包使用期限是多久咧?

我這個主要是在當兵新訓期間因為要單戰所以才會壞成這樣。



但至少我覺得,這個 CK 錢包應該有辦法撐到當兵結束吧。

2010年8月6日 星期五

Adblock Plus Filters Rules Instruction

以下文章引用自《如何撰寫 Adblock Plus 的過濾規則?》與《Adblock Plus: Writing Adblock Plus filters》(後者為英文原文)。

前言:
我是為了要隱藏一個因為 ABP 把廣告擋掉後,卻沒有把空間刪完全的一個問題。正常來說是只要用到下方的基本功能即可(擋網址、擋網域)。但我這個必須要擋掉元件(div)才可以解決那個問題。

我使用到的部分是元素隱藏:基本規則與元素隱藏:限定只在特定網域使用規則。
www.afterelton.com#div(promoarea)


元素隱藏:基本規則

有時你可能會發覺無法阻擋某些網告,因為那些廣告內嵌於網頁文字之中。如果看原始碼的話,可能發現這樣的語法:
<div class="textad">
Cheapest tofu, only here and now!
</div>

<div id="sponsorad">
Really cheap tofu, click here!
</div>

<textad>
Only here you get the best tofu!
</textad>


因為你必須下載網頁內容,所以你也會下載到其中你所不想看到的的廣告。對於這種情況,你可以做的就是-把這些廣告藏起來,這樣你就不會看到那些廣告了。這也就是元素隱藏(Element Hiding)這項功能的目的。

上面這段原始碼中的第一則廣告是在一個擁有 class 屬性為「textad」的 div 元素內,用「#div(textad)」可以把它給隱藏起來。你也可以用相同的方式改由ID屬性來隱藏元素,例如: 「#div(sponsorad)」會隱藏上面原始碼中的第二則廣告。你也可以不必指定元素名稱,用「#*(sponsorad)」也可以。你也可以僅指定要阻擋的元素名稱,例如: 「#textad」可以阻擋第三則廣告。

那麼,你該如何知道,要把什麼東西納入元素隱藏的規則呢?你有兩個選擇,一是直接看網頁的原始碼,並自行找出廣告所在;或者用 DOM Inspector(Firefox 使用者必須在安裝 Firefox 時選「自訂安裝」並將相關選項打勾,Firefox 才會安裝 DOM Inspector)。要能夠順利使用此功能,你需要有 HTML 的基礎。

注意:元素隱藏規則與普通過濾規則的工作方式有很大的差別。元素隱藏規則不支援萬用字元、不支援阻擋次數統計(hit count)、且會忽略例外規則。


元素隱藏:限定只在特定網域使用規則

通常你只想要隱藏特定網站的特定廣告,而不希望規則會作用於其他網站。例如: 「#*(sponsor)」可能會把某些網站的有效代碼也隱藏了。但如果你把隱藏規則寫成「example.com#*(sponsor)」,這規則就只會作用在 http://example.com/ 與 http://something.example.com/,但不作用在 http://example.org/。你也可以指定多個網域-只要用逗號(,)分隔即可,例如: 「domain1.example,domain2.example,domain3.example#*(sponsor)」。
注意:由於元素隱藏實作方式的關係,你只可以將隱藏規則限制於完整的網域名稱(Full domain name),你不能使用網址的其他部份,也不可用 domain 代表 domain.example,domain.test。

注意:有限制網域的元素隱藏規則也可用來隱藏瀏覽器的使用介面。例如: 「browser#menuitem(javascriptConsole)」會隱藏 Firefox 工具選單內的 JavaScript Console 選項。